 |
#116 (王超) 留言 发表于:2015/1/3 13:50:27
本人是一名厨师,在一家火锅店工作了50天,因拖欠工资就离职了,已经在劳动局劳动仲栽了,但依然没有要回工资,一共有4个人,共有两万元左右,我们打算法院申诉,希望汪律师帮帮忙 |
管理员回复:
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15天内可以起诉至法院。请与汪宁律师电话联系。 |
|
 |
 |
#117 (左 华) 留言 发表于:2014/12/26 14:19:48
帮我看一份合同 |
管理员回复:
请与汪宁律师电话联系。 |
|
 |
 |
#118 (肖胜平) 留言 发表于:2014/12/25 17:33:15
上班手指末节被压,公司不予理睬。 |
管理员回复:
属于工伤,可以走工伤认定程序。 |
|
 |
 |
#119 (李先生) 留言 发表于:2014/12/15 14:57:20
危房改造时发现宅基地(集体)被占用一部份,而被占地已经相关部门办了合法手续而且有些年头,且按国有出让地出让了。我也不清楚这些管理部门,比如:土地、规划、执法他们批准时是执行什么文件?这些管理部门有无责任,我又该如何维权呢? |
管理员回复:
要找出当年的征收文件,搞清楚事情的经过,才能判断案件如何处理。 |
|
 |
 |
#120 (王安岳) 留言 发表于:2014/12/14 12:43:20
去年我在一家路桥公司接了个危桥的工程,总的结算价18万左右,中标公司抽点含税23%,其他中标费用都是我的,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个62岁的人掉到桥底下死亡,赔付了66万人民币,当时我没有钱,公司让我去处理,他们垫付了66万,今年从我其他工程款上扣除了36万(包括33万的利息)由于是我和另外一个人合伙的,等于一人陪了33万,公司当日让我打了个66万的欠条,现在我想请问公司是否有责任,中标的项目经理也不是我,现在的结果是公司一分钱都没有出,该项目的23个点的管理费还照收了,但我现在手头上没有是我支付这个赔付30多万块钱的证据,他们只给我一个收据,写收到36万元,当时当地政府和县安监局都介入了,但后来都不了了之了,我现在能否找公司要赔偿金,我总认为不该我和我的合伙人全部出这么多钱,公司总要承担一部分吧。 |
管理员回复:
个人不具备建筑行业用人单位资格,劳动关系与该路桥公司建立,应当由该路桥公司承担工伤责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