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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律师咨询】男子砍死女友潜逃16年被判死缓 已娶妻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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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2年7月7日 浏览次数:745
女友提出分手,男子酒后提刀砍死对方,隐姓埋名潜逃16年后被发现。昨日上午,崔志军因故意杀人罪被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女友提分手被砍死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5月11日5时许,北京市原宣武区大栅栏棕树斜街1号内,被告人崔志军因女友胡某(殁年19岁)拒绝继续交往发生口角,崔志军持菜刀连续猛砍胡头部、颈部等部位十余刀,致使胡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时,22岁的崔志军与女友胡某都在北京打工,胡某在小吃店当服务员,崔志军则是个会计。事发当天,崔志军喝酒后来到胡某宿舍,言语冲突后发生血案。 案发后,崔志军不知去向。 隐姓埋名“娶妻”生子 警方一直在寻找崔志军,直到2011年11月23日,新疆阜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吉木萨尔县广场居民区发现崔志军是网上在逃人员,两名侦查员将其控制。 崔志军称,潜逃的日子里,他将真名中间的字隐去,靠给人家做零工。在当地还找了对象,未领证就同居了,儿子已经14岁了,但他并未告诉妻子和儿子自己的事情。“晚上做梦惊醒,有几次在梦里就被抓了。”崔志军说。 “知足”死缓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崔志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崔志军实施杀人行为的手段残忍,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本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其认罪、悔罪,其亲属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等具体情节,可以不立即执行。最终,一审判处崔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赔偿死者家属37万元。 此前,崔志军家人已赔偿给被害人家属4万元损失。 “但对于这个结果,我真的是知足了。”宣判后,崔志军说觉得对不起已经80多岁的父亲,也对不起妻子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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