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保税区内,白天集装箱卡车穿梭忙碌,晚上司机们就地泊车休息。谁会想到,停在路边的庞然大物居然不翼而飞?变“魔术”的原来是偷车贼,好好的集卡出手后,被拆成废铁卖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1年9月6日,集卡司机罗某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保税区公安处报案,称自己5日晚上将一辆重型集卡停在路边,谁知6日早晨同事就给他打电话,说集卡和半挂车都不见了。
停车的时候自己就在现场,两把车钥匙还在身边,车上装的GPS定位系统也未显示异常,车子怎么会突然失踪呢?罗某百思不得其解。同样想不通的还有另外几位车主,同年11月、12月,周某、江某停在路边的车也不翼而飞了。
警方接案后发现,这3起案件和发生在2011年1月的偷车案十分相似,失窃的均为同一品牌的集卡,经过前期走访排摸后,警方确认4起案件系一人所为。2011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第二天,负责销赃的刘某落网。
今年35岁的张某系江苏淮安人,也是一名集卡司机。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他的偷车生涯偏偏就从自己上班的运输公司开始。赌博上瘾的张某看到公司的车子停在露天停车场,平时无人照看,于是动起了歪脑筋。2011年1月3日晚上,他溜进停车场顺利将车偷走,“我没有使用任何工具,只是用手把车门拧开,然后将发动机的电门线一搭,车子就发动起来了。”
在旁人看来类似电影情节,张某说来却是轻描淡写。车子到手后,他连夜开到嘉定,交给老乡刘某处理。刘某是做收旧车业务的,就是把报废车拆了当废铁卖。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张某偷的第一辆集卡价值8.7万余元,然而,刘某只给了他1.6万元。张某倒不计较:“我讲车是偷来的,他就说‘是偷一半价’;再说我急着用钱,也就不计较了。”据刘某交代,他接手后将车子拆开,以2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了废品站。
1.6万元赃款,很快被张某打牌输光。2011年9月至11月间,他又偷了3次,所得赃款也被输光。经鉴定,张某偷的4辆集卡和半挂车总案值为24.3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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