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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律师咨询】重病男子为给妻儿留生活费重操贩毒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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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12年7月1日 浏览次数:806
得知自己患有尿毒症后,有贩毒前科的长丰男子伍某再次走上了贩毒道路,为给妻儿留下一笔“生活费”,这次他还带上妻子一起“走货”。 6月29日上午,涉嫌贩毒上千克的伍某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其妻子站在一边同堂受审。 伍某,绰号“胖子”,今年37岁,长丰县人,2006年7月因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伍某的妻子李某,今年33岁。 公诉机关指控,春节后,伍某得知自己患有尿毒症之后,决定通过贩卖毒品牟利。从3月开始,伍某从深圳黄某处多次购买冰毒回合肥,在瑶海区圣大国际楼下、滨湖新区等地贩卖给刘某、赵某(另案处理)等人毒品1060.4克;李某涉嫌贩毒51克。 5月14日,伍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伍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他告诉法庭,之所以选择贩毒这条路,一方面为了给妻子和孩子留下一笔生活费,另一方面考虑到自己年迈的老父亲当时正在住院急需用钱。伍某在法庭上多次称,他贩卖毒品的行为与妻子无关。一边的李某则泪流不止,称自己只是跟在丈夫后面收钱,并未见到交易的具体过程,请求法官能够从轻判处自己。 除了伍某夫妇,法庭上身怀六甲的刘某也十分引人注目,公诉机关指控她参与贩毒0.5克。由于怀孕,刘某被监视居住。 公诉人建议法院判处伍某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判处李某8至10年有期徒刑。由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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