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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律师咨询】对已生效判决再次起诉 法院秉原则一事不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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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2年6月30日 浏览次数:871
郭某(男)因刘某欠其工程款103975元,已向法院起诉刘某,并在该案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因刘某死亡,郭某再次起诉,要求刘某的前妻徐某偿还该工程款。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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