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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疏忽致人命 悔罪赔偿保前程
来源:安庆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4年6月16日  浏览次数:6093

                ——记张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2012年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汪宁律师出庭为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张某辩护,经过汪宁律师的认真辩护,迎江法院最终采纳汪宁律师的建议,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当场表示不上诉,并于事后对汪宁律师表达真挚的谢意。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迎江法院官方网站对此也做了详细报道。

20128月左右汪宁律师就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前往看守所向当事人张某详细了解了案情情况,并对本案的处理对张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最终张某同意汪宁律师的意见,汪宁律师为此征求了当事人家属的意见,也得到肯定的答复。至此,汪宁律师多次拜访公诉机关,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沟通当事人的意愿和想法。检察官也同意汪宁律师的意见,多次组织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家属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被害人家属也向法院出具了要求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并建议判处缓刑的建议书。正是汪宁律师执着的工作精神,换来这来之不易的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基于此,法院采纳汪宁律师的各项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张某缓刑。按照以往司法经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一般判刑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一种较重的刑事案件,能够最终判处缓刑实属不易。汪宁律师也希望被告人张某以后能吸取教训,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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