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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被弃厕所下水道幸存 生母辩解不是弃婴而去
来源:安青网   发布时间:2013年5月29日  浏览次数:1302

  5月25日,浙江浦江县江南新村二区四楼发现有男婴掉入厕所下水道内,经救援人员多方抢救,男婴终救下。目前,婴儿的生母已找到。

  据男婴生母称并非是她弃婴,而是上厕所时孩子突然出生掉入厕所下水道,她曾捞过,可孩子太滑捞不起来,后因害怕,她把厕所里的血迹擦干,并叫房东报警。孩子被救起时又担心自己养活不了孩子,便选择了离开。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相关法律

  据了解,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员,具有抚养的实际能力而拒绝抚养将婴儿遗弃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构成遗弃罪。遗弃婴儿是犯罪行为,但只有少数弃婴者受到法律的严惩,不仅是取证困难,更重要的是,公众受传统思想影响,人们只是谴责或以恻隐之心同情“走投无路”的弃婴者,尚未清楚认识到弃婴行为的违法犯罪性质。

  网友评论

  煦熙晨曦:这么小的宝宝,睡在那多可爱啊,怎么下的去手,看了这则新闻,眼泪就不停的往外涌。

  绽放for美妙人生:宝宝加油,丢弃孩子的父母一辈子都不配再拥有孩子!!!!

  娇_婵:不想要小孩就早点流了也行,就是等生了再不想要也可以丢在路边,你不要也是有人会来拣的,作孽

  辣妈-Nicole:现在来责备这对父母我都认为是毫无意义只是特别心疼这条小生命宝宝命大希望一辈子好运相随!

  轩轩妈220:看过很多这样的新闻,看一次心痛一次,怎么能有这样狠心的父母?不想要他,何必又给他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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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下午,池州市兴佳小区发生惊人一幕,一名被塑料袋包裹着的婴儿从四楼坠亡。记者昨日从当地警方获悉,该婴儿为女孩小玲(化名)当天中午产下。产下婴儿后,她在极度恐慌中,将婴儿从四楼窗户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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