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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闹纠纷 车间工人歇业工资发放成了“难题”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3年5月8日  浏览次数:1273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禄镇以其丰富优质高品位的铁矿资源闻名遐迩。但在当地一家选矿厂里,却因股东纠纷发生了车间被无限期停工、矿区工人待遇得不到保障的问题。面对停产的车间,工人的期待,以及涉案数千万的民事诉讼和充满法律探讨色彩的刑事案件,随着记者调查了解的进行,一系列关于股东和矿企的真实故事也随之浮出水面,耐人寻味。

  一群盼望复工的选矿车间工人

  近日,海南中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海南昌江县石碌镇的选矿厂区有多位车间工人反映,他们所在的二车间生产线从2012年3月中旬突然停产,工人没活干,车间负责人看不到人影,工资发放也成了难题。

  该厂工人郭磊称,选矿厂的二车间生产线是由有多年采矿经验的公司副总经理杜建国独自投资核算,并自负盈亏,但目前二车间真的“亏了”:二车间生产线去年突然停产,2010年还有上百人的车间,目前只剩下车间主管、后勤人员和铲车挖机司机等二三十个员工了,曾经提供铁矿石的企业也因故停供矿石。

  “我做梦都希望复工,眼看工友们都快憋疯了,可等了一年多,每天只见别的车间天天机器轰鸣,我们的二车间还在无限期停工。”来自河北的工人张旭称,他几前年从老家来到海南省昌江县石禄镇,被聘为选矿厂二车间后勤管理人员。张旭独身一人在海南,他目前每月还能领到三四千元的工资,虽然发放的时间不确定,他还坚持寄回老家。

  同样留守在二车间生产线的老黄说,“我不是没考虑去内地做工,我实在是舍不得放弃这个选矿车间,再说我已经喜欢上海南的气候……”但是,令老黄和二车间的工友们一头雾水的是,明明车间选矿作业一直进展顺利,车间也效益可观,好好的车间为什么会停产?

  记者从该选矿厂区的二车间了解到,车间负责人杜建国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留守二车间的工人每月的工资主要靠杜建国家人四处拆借筹集。

  曾在二车间选矿车间上班的安徽籍工人王冠彬称,44岁的他从内地千里迢迢来海南打拼,二车间停产后,他还要照顾孩子上学,2012年底他才无奈离开二车间。他透露,据称中天矿业高层与常务副总经理杜建国之间发生了经济纠纷,公司曾经多次向杜借款未还,还被杜建国告到法院,而杜建国又被公司以挪用资金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

  股东状告矿企涉案标的高达两千万

  就此,杜建国表示,对于车间职工目前的状况他心理也很难受和无奈,他今年已58岁,曾做过陶瓷和驾校,2004年从河北邯郸闯海到海南岛创业,也积累了一些资金,他在海南成立了冀岸矿业。2008年,杜和赵某、孙某合作开发贫矿石,2009年10月,他们又成立海南中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该公司2010年一份中天矿业的股东大会决议材料,时任董事长孙某占公司股权18%,总经理赵某占股权52.2%,常务副总经理杜建国占股权10.2%。

  经过签订铁矿石合作协议,赵某、杜建国和一家公司各建一条生产线(车间),杜的二车间独立实行投资、核算、生产。但按照约定,每次采购铁矿石前,二车间的购矿货款要转入中天矿业账户,由公司统一向海南钢铁公司采购铁矿石,后分至各车间精加工。

  杜建国称,中天矿业一开始运营经费紧张,作为股东的他先后多次借款给公司。但是,在合作中杜建国发现,自己借出的巨额资金迟迟收不回来,自己的车间因无法购进铁矿石,生产陷入危机。

  近乎绝望的杜建国,在2012年4月将中天矿业告上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杜分别提起三宗民事起诉。此时,中天矿业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已是杜建国的同乡赵某。

  在双方第一宗民事诉讼中,杜建国诉称,2011年10月,二车间被中天矿业通知汇入第九批铁矿石购矿款726万多元和差价款24万多元。汇款后,二车间又被通知拖欠管理费560万元,该款从第九批购矿款扣除,但余款并未退还。同年12月,二车间又被按照通知汇给中天矿业第九批购矿款650万元,后只收到650万元的铁矿石。

  杜建国认为对方涉嫌不当得利,要求中天矿业返还多收的751万购矿款及利息,

  在第二宗民事诉讼中,杜建国要求赵某、姚某、周某和杨某等四位被告,按照相关合作开发协议支付中天矿业一车间净利润10%,即支付杜建国技术服务费150万元,并索赔违约金600万元。

  杜建国在第三份诉状中诉称,2012年初,因二车间要买进第十批铁矿石,中天矿业称其拖欠矿石管理费250万元及98万元款项,二车间同年3月汇款501万,希望公司依约供矿,但该款5天后被退回,中天矿业拒绝供矿。为此,杜建国要求中天矿业赔付违约金600万元,支付二车间停工损失约100万元(暂计)。

  杜建国提起总额高达2200多万元的三宗民事起诉,同时向海南二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以河北、海南等地亲友的房产等相关财产提供担保。2012年4月19日,法院裁定冻结了中天矿业名下存款约1000万元。

  目前,上述民事三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尚未判决。

  矿企告副总涉嫌挪资金刑案开庭

  此前,中天矿业高层先后在河北、海南两地以涉嫌挪用资金为由举报常务副总经理杜建国。经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12年1月17日杜建国被海口市公安局逮捕,同年2月22日由该局取保候审。本案被海口市检察院交由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办理,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

  2012年1月16日,在杜建国被逮捕前一天,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口市公安局发出“海检刑附捕字[2012]第1号”附条件逮捕说明书,认为现有证据即专项审计报告书不够严谨规范,审计工作受到提供材料的限制可能会对审计结果产生影响。该院认为该案社会影响较大,决定适用附条件逮捕,提示注意收集对中天矿业及杜建国工人自2009年10月以来的全部财务材料做司法会计鉴定。在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一个月后,对继续侦查收集证据进行审查如未能取得定罪必须证据,将撤销逮捕决定。

  2012年6月18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向龙华区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8月28日,龙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方当庭指控,2010年4月5日至5月1日,中天矿业共向其所属选矿厂转款700多万元,此款专款专用,由时任中天矿业常务副总经理的杜建国支配使用于选矿厂新生产线建设。同年4月9日,杜建国以购买新生产线设备为由,指示选矿厂出纳郑某从选矿厂专款账户上转出234万元到河南巩义市佛瑞机械厂账户,但杜仅将其中134万作为8台跳汰机、16台振动给料机及配件的购买资金。

  随后,杜建国让机械厂方面将剩余的100万元转到自己拥有股份的海南冀岸矿业有限公司账户。期间,有股东向杜建国借过其中80万元并在一个月后归还。同年7月,杜建国该100万元中的93.8万元向佛瑞机械厂买了6台跳汰机用于自负盈亏的二车间生产线,使用经营至去年1月17日。杜建国没将这些行为告知当时的中天矿业董事长孙某、总经理赵某等人。杜建国已退还全部涉案资金。

  检方认为,杜建国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和进行营利活动,涉案数额达93.8万元,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3月13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两次开庭曾回应不属超期审理

  杜建国在庭审中辩称,他没有挪用中天矿业的资金,其一直在为公司做贡献,希望法庭公正判决。其辩护人辩称,杜建国将六台跳汰机改用在二车间,时任董事长的孙某及股东是知道的,并召开董事会决议公司因资金问题不再上第三条生产线,其设备由二车间使用。案发前杜将涉案跳汰机及其设备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并交给公司财务入账。财务也把发票开到了二车间账,由二车间支付。原董事长孙某及股东乔某也出庭作证。杜建国与中天矿业间长期存在大量债权债务关系,杜不存在挪用公司资金行为,双方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算,海南二中院受理了杜建国起诉中天矿业欠款案并查封了对方财产,本案是民事纠纷而非刑事案件。杜建国行为不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不应构成挪用资金罪。

  据了解,杜建国挪用资金案前后出现了结果差距较大的两个审计报告,虽然受案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宣判,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曾面对社会质疑作出回复,本案因当时尚需进行会计鉴定等因素,该院已向上级法院进行汇报请示,因此不属超期审理。

  矿产工人希望尽快解决纠纷恢复生产

  “我父亲人近十年来都在海南昌江矿区搞生产,2011年9月他被同公司负责人以诈骗数千万元为由举报到河北邯郸老家公安机关,父亲一度被采取强制措施,曾遭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检方后来审查不构成诈骗而最终撤案。但是,父亲很快又被海口市公安局逮捕了。”小杜告诉记者,他不久前从内地辞职来海南,一是为了照顾患重度肝病的父亲杜建国,二是为了筹借停产车间的工人工资,小杜透露家里已经为此背负高利贷。

  小杜称,“父亲告诉我,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善待工人,不能让车间的工人朋友没饭吃。”

  中天矿业另外一位股东乔尚德说,“我作为小股东,看到眼前的纷争让我很心痛。我没有什么办法去改变现状,只能对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未来感到担忧。”

  二车间后勤职员张旭称:“不管发生什么纠纷,都不能让年产值上亿元的车间停产,让工人没工干。”

  一位二车间的选矿工人坦言,“作为工人我们也只希望恢复生产,采选最好的铁矿石,支持国家的各项建设。我相信法律,相信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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