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热点新闻
 
男子因收到判决书时间过晚失去抗诉权谁之过?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3年5月7日  浏览次数:992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河南开封一男子因判决书迟到而失去抗诉权。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一情形并非个案,全国可搜索出上千条相似案例。

  据了解,这起案件的受理法院是开封县法院,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都迟到了2个月才送达当事人刘先生手中。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书应该是立即或者5日内送达。法院方面认为,刘先生没有在法定的5天内提出抗诉申请,过了抗诉时效,所以刘先生只能被动地接受判决结果,被动地失去了抗诉权。

  律师表示,其实这种情形并非个案,这不仅危害了被害人的上诉请求权,也不利于被害人的财产权利保障,同时还会使人产生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拖延办案、送达、移送,无正当理由或者未经批准,严重超过案件审理或者执行期限行为的法官,将给予法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给予降级以上处分。而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王梅芳解释,她并没有在意判决书送达的时间。有律师认为,判决书是庭审的最终结果,无论是内容,还是送达时间,法官都必须掌握、了解,没有“在意”这个解释,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

  目前,在河南实施的是法官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如果最终确认法官是出于故意而拖延送达这两份判决书,那么无论他是调离还是退休,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安庆律师网首席推荐律师 安庆知名律师 汪宁律师 手机:13696622595 电话:0556—8768068 qq:150771055 E—mail:allround@126.com

地址:安庆市湖心南路368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安庆刑事律师 安庆交通事故律师 安庆婚姻律师 安庆律师网 www.aqlsw.com 真诚为您服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品牌服务 | 成功案例 | 律师文集 | 新闻中心 | 诉讼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手机:18105562595 固定电话:0556—5506525 皖ICP备14012561号
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世纪城LOFT启航社2号楼518室(恒大绿洲斜对面,钻石名典5楼)
E—mail:allround@126.com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非安庆律协官方网站。 建议浏览分辨率:1024*768 IE5.0以上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咨询热线:181-0556-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