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交通事故
 
2013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最新)
来源:安庆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年4月22日  浏览次数:6246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2012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统计数据,本律师现将2013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发布如下:
   一、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1024元。
   二、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15012元。
   三、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7161元。
   四、2012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5556元。

安庆律师网首席推荐律师 安庆知名律师 汪宁律师 手机:13696622595 电话:0556—8768068 qq:150771055 E—mail:allround@126.com

地址:安庆市湖心南路368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安庆刑事律师 安庆交通事故律师 安庆婚姻律师 安庆律师网 www.aqlsw.com 真诚为您服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品牌服务 | 成功案例 | 律师文集 | 新闻中心 | 诉讼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手机:18105562595 固定电话:0556—5506525 皖ICP备14012561号
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世纪城LOFT启航社2号楼518室(恒大绿洲斜对面,钻石名典5楼)
E—mail:allround@126.com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非安庆律协官方网站。 建议浏览分辨率:1024*768 IE5.0以上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咨询热线:181-0556-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