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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例非法经营麻黄碱复方制剂案宣判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2日  浏览次数:1566

  记者今日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公诉的江苏省首例非法经营麻黄碱复方制剂案,近日已由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后平因非法经营药品近200万瓶共计755.535万元,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0万元。而此案反映出易制毒药品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据了解,2011年7月至12月间,被告人王后平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借用南京苏耀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先后从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购进1988250瓶、价值人民币共计755.535万元的“肖咳宁片”(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随后,王后平采取虚构合法交易的形式,将上述药品非法销售给林佳鹏(已另案处理)等人。

  记者了解到,“肖咳宁片”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其生产、经营、购买和运输均应受到严格管控。然而,只有中专文化程度、且处于无业状态的王后平,却可以挂靠在有精神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苏耀公司名下,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用苏耀公司的资质、票据和仓储开展经营。有了苏耀公司这层“皮”,王后平顺利从正规药企购药,为了掩人耳目,还虚构了安徽阜阳等地有购药资质的4家医药公司的假进货合同,骗取了苏耀公司的出库单,将近200万瓶的“肖咳宁片”非法销售给福建、广东等地的个人。

  令人震惊的是,王后平购进价格每瓶仅仅3元,而“转手”后却以每瓶12元的价格卖出,从中获取巨额暴利。

  承办此案检察官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近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日趋规范,从合法渠道获取大量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制造毒品已基本不可能,不法分子于是将目标转向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中提取麻黄碱后再制造毒品。这也导致此类药品在非法市场价格不断飙升,巨大的经济利益使不法份子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此案中,经有关部门测算,近200万瓶“肖咳宁片”含麻黄碱1.157吨,理论上可制成约800公斤冰毒,按目前吸毒人员交易价格500元每克计算,毒品市值约4亿元人民币。

  记者还了解到,公安机关抓获王后平时,近200万瓶药品已全部流入非法渠道。虽经公安机关数月的侦查,也仅能够查明4名购药下线的真实身份,其中被福建警方称为“福建毒王”的上官克贤、上官昌学两人,更是全国通缉的特大制贩毒团伙头目,至今仍在逃。

  由于制贩毒团伙在购买麻黄碱类药品时,基本都采用单线联系交易、大量收购他人银行卡用于转账等手段逃避打击,所以这些下线所购药品的去向至今仍无法查清,药品也未能追回。且由于销售链条无法查明,认定制造毒品罪的证据明显不足,最终检察机关只能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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