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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女医生被害案凶手一审获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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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3年4月9日 浏览次数:1115
备受关注的包钢医院女医生被害案,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兴龙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李兴龙原系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工人。2013年1月19日凌晨1时30分许,李兴龙与妻子王某发生争吵。李兴龙用擀面杖连续击打王某,其子李某上前阻止李兴龙,并带王某去医院治疗。李兴龙于凌晨1时41分拨通120急救电话,谎称家中有名女子抽搐,要求急救人员抢救。因与120接线员发生争执,李兴龙意欲报复。凌晨1时55分许,包钢医院急诊室值班医生朱玉飞带领护士郑某等4人到达李兴龙家,李兴龙拿菜刀砍向医护人员。在砍伤多人后,李兴龙持刀猛砍朱玉飞致其死亡。之后,李兴龙向屋内释放煤气,并准备了打火机,意欲引爆煤气。郑某从李兴龙家跑出后报警,公安人员到达李兴龙家后,对该居民楼住户进行疏散,并将李兴龙抓获。 包头市中院审理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兴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兴龙当庭表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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