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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出炉 二手房当事人付钱解冻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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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3年3月12日 浏览次数:851
新“国五条”出炉后,虽没有与此相关的二手房交易案件在法院正式立案,却也有一些有趣的故事因此发生了。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法院就快速解冻了一处房产,只因当事人紧赶慢赶着要去卖房子…… 春节假期结束没几天,北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二手房交易案子。原告是一对来自东北的年轻夫妻,丈夫姓张,打算在北仑定居的他们于今年1月初与宁波人柯先生达成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一份。双方约定,柯先生将位于北仑的一处房产以九十五万元的价格卖给张先生一方,张先生需于2月初一次性支付三十八万元的首付款,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当日,夫妻俩拿出一万五千元作为定金,柯先生出具了收条。 但随后,双方却为这笔购房款项是否包含房屋内的中央空调费用发生了争执。张先生认为中央空调是房屋的附属设施,不应再另行支付费用,柯先生却坚持要求对方支付空调费用,不然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张先生一方将柯先生诉至北仑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协议,并要求柯先生双倍退还定金。 为了保证自己能拿到这三万元钱,张先生一方还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柯先生名下的这套房产,保全金额为三万元,并为此提供了担保。 法院按法律规定作出执行裁定后,本也风平浪静,可随着“国五条”的出台,房产交易中心内排起了长队的办理过户手续的人们将这种焦急的心态也传递给了柯先生,他也不淡定了。柯先生手头缺钱,这套房子也是真心实意要出售,可眼下,房产被查封,柯先生开始担心待案子处理完时,自己还需为卖房所得支付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到时候自己这损失,可就远不止三万元了。 想到这里,柯先生心急如焚,他赶紧向法官咨询如何才能尽快将房子解冻。得知自己只要能提供相同金额的财产用以保全,便能将房子解冻后,他当即开始准备资金。 上周五大早,柯先生便将三万元保证金交到了法院。法院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也于11日上午便前往办理房产解冻手续。短短的几天时间里,柯先生已然找好了新的买家。他随后表示,新买家的钱一到账,他就马上去办理过户手续。 与此同时,11日当天,该院还迎来了一位被执行人,他因拖欠几十万的债务而被查封了房产,担心评估拍卖时间过长,承担税务压力过重,他积极找好了买家,主动来到法院,以房子售出的首付款还清了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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