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淮南市系列抢劫、杀人案在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周子健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4月1日上午,被告人周子健在淮南市大通区轴瓦厂家属院附近,持刀捅刺被害人侯某颜面部及双手,抢走侯某挎包、现金及手机等物品。逃离现场后,周子健又返回现场持刀向已严重受伤的侯某的颈项部连续割刺致其当场死亡。同时查明,被告人周子健先后于2011年12月19日、2012年3月3日、3月24日,以挎包单身女性为目标,在淮南市田家庵区香港街、前锋新村、杏林小区等地,伺机持刀捅刺被害女性面部,并实施多起抢劫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子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共抢劫数额7492元,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后又持刀捅刺被害人侯某致其死亡,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周子健为劫取财物,持刀捅刺多名被害人头、面部等要害部位,且在抢劫作案后又以特别残忍手段杀害一名被害人,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无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应予严惩。周子健归案后虽能认罪,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周子健当庭表示不上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群众旁听了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