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离婚纠纷
 
嫡亲表兄妹近亲结婚违法 婚姻被判无效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3年1月14日  浏览次数:1378

     一对嫡亲的表兄妹,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订婚、并结婚生子,17年后双方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诉至法院。因原、被告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员结婚,该婚姻无效。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判决原告冯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原告冯某某的父亲与被告赵某某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原、被告系嫡亲的表兄妹,1995年8月15日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2009年4月7日补办结婚登记。2000年6月10日生育一子, 2003年1月29日生育一女。

  法院认为,原告冯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系嫡亲的表兄妹,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员结婚,该婚姻无效,因此,原、被告的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原、被告同居生活期间的析产及子女抚养,本院将依法另行作出裁决。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法院遂做出了如上判决。

安庆律师网首席推荐律师 安庆知名律师 汪宁律师 手机:13696622595 电话:0556—8768068 qq:150771055 E—mail:allround@126.com

地址:安庆市湖心南路368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安庆刑事律师 安庆交通事故律师 安庆婚姻律师 安庆律师网 www.aqlsw.com 真诚为您服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品牌服务 | 成功案例 | 律师文集 | 新闻中心 | 诉讼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手机:18105562595 固定电话:0556—5506525 皖ICP备14012561号
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世纪城LOFT启航社2号楼518室(恒大绿洲斜对面,钻石名典5楼)
E—mail:allround@126.com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非安庆律协官方网站。 建议浏览分辨率:1024*768 IE5.0以上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咨询热线:181-0556-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