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热点新闻
 
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三“进宫”获刑15年
来源:中国法院网铅山频道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7日  浏览次数:752
  年轻力壮的“80后”吕某本应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勤劳致富,但却好逸恶劳,干起了盗窃别人现金和铜芯电缆线的行当,被告人吕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这次已是其第三次“进宫”。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吕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吕某,2001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02年4月5日刑满释放;2004年8月10日又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7年7月15日深夜,被告人吕某伙同丁某等人窜至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某号楼,采用割窗栅入室的方法,窃得被害人林某某家中人民币232000元,港币1264000港元、15900美元、200英镑。案发后,大部分赃款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在2011年三个月时间里,吕某等人在南昌、横峰、福建、广丰、玉山等地盗窃作案12次,盗得价值360725元铜芯电缆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吕某认罪态度较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据悉,此案是铅山县人民法院建国以来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桩盗窃案。

 

 

安庆律师咨询网首席推荐律师 安庆知名律师 汪宁律师 手机:13696622595 电话:0556—8768068 qq:150771055 E—mail:allround@126.com 地址:安庆市湖心南路368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安庆刑事律师 安庆交通事故律师 安庆婚姻律师 安庆律师咨询网 www.aqlsw.com 真诚为您服务
 

安庆律师网首席推荐律师 安庆知名律师 汪宁律师 手机:13696622595 电话:0556—8768068 qq:150771055 E—mail:allround@126.com

地址:安庆市湖心南路368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安庆刑事律师 安庆交通事故律师 安庆婚姻律师 安庆律师网 www.aqlsw.com 真诚为您服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品牌服务 | 成功案例 | 律师文集 | 新闻中心 | 诉讼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手机:18105562595 固定电话:0556—5506525 皖ICP备14012561号
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世纪城LOFT启航社2号楼518室(恒大绿洲斜对面,钻石名典5楼)
E—mail:allround@126.com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非安庆律协官方网站。 建议浏览分辨率:1024*768 IE5.0以上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咨询热线:181-0556-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