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3高中生因缺零花钱抢20元被判抢劫罪 |
||||
来源:沈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6日 浏览次数:839
案例传真 仨人抢20元被判抢劫罪 2012年4月17日19时,三名十六七岁的高中生因缺少零花钱,一时生邪念,在沈阳繁华商业街用砖头威胁,采用暴力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后,抢走20元。三名少年被法院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判处一名少年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另外两名少年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面对判决书,三名少年悔恨不已。 法律解读 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心理点评 “暴力游戏”污染孩子 沈阳都市绿洲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市家庭教育协会理事 孙波 三名少年仅仅为得到20元钱就采取了非常极端的行为,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背后反映出他们内心世界的冷漠和无知。青春期的孩子还处于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定型的时期,从家庭教育的角度,如果家长多是以溺爱的方式教育孩子,这样的孩子将会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只关注自己,对事物要即刻满足。如果家庭经常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也会给孩子养成用拳头说话的不良习惯。 青少年的模仿能力是非常强的,本案中的青少年使用暴力手段危害他人并实施抢劫,其实也与孩子们接触的网络游戏等不良信息有关,其中的暴力行为成为青少年的模仿对象。一般来说,敌对的、攻击性的行为也最容易被模仿。
安庆律师咨询网首席推荐律师 安庆知名律师 汪宁律师 手机:13696622595 电话:0556—8768068 qq:150771055 E—mail:allround@126.com 地址:安庆市湖心南路368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安庆刑事律师 安庆交通事故律师 安庆婚姻律师 安庆律师咨询网 www.aqlsw.com 真诚为您服务 |
||||
安庆律师网首席推荐律师 安庆知名律师 汪宁律师 手机:13696622595 电话:0556—8768068
qq:150771055 E—mail:allround@126.com 地址:安庆市湖心南路368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安庆刑事律师 安庆交通事故律师 安庆婚姻律师 安庆律师网 www.aqlsw.com 真诚为您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