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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因儿子取名夫妻反目闹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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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浏览次数:881
徐某(男)和胡某(女)婚前约定由徐某入赘胡某家。起初,两人生活得比较幸福。然而,当儿子出生以后,却因儿子取名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儿子到底跟谁姓,成了两人的矛盾。徐某为此曾离家出走,不尽丈夫和父亲的义务,使得夫妻二人隔阂无法消除。胡某遂诉至法院,提出与徐某离婚、儿子由其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的诉讼请求。笔者11月21日获悉,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十二周岁前由原告抚养,十二周岁后至独立生活时止由被告抚养,原、被告各自抚养婚生子期间,抚养费由其各自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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