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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救人小伙案凶手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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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1日 浏览次数:864
听到“救命”声,25岁湖北小伙熊成下楼想去救人,不料却被人杀死(详见本报8月25日《听到“救命”声 小伙救人遇害》一文)。近日,广州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于继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3岁的被告人于继学来自河南淮阳,仅有小学文化。案发前,他已在广州当了十多年的保安。 今年3月14日,于继学喝完酒后,带着儿子来到广州市白云区萧岗某出租屋门外。这里是他同事欧阳亚军的住所,他前几天跟欧阳亚军闹了别扭,这次他是来闹事的。于继学使劲拍打踢门吼叫。欧阳亚军因害怕选择爬窗逃走,却不慎失足摔倒在三楼的阳台。受伤的欧阳亚军动弹不得,一边呻吟一边喊救命。 住在隔壁楼的25岁小伙熊成听到外面的“救命”声,便急匆匆下楼,准备帮助受伤的欧阳亚军。 可熊成刚走到楼下,就碰到于继学。于继学叫熊成上楼,熊成不肯,双方发生口角。于继学遂将熊成踢倒,并拿出水果刀刺了熊成胸部一刀,后逃离现场。 熊成挣扎着走回三楼向室友求救,却因伤重死亡。 庭上,于继学的辩护律师提出其是酒后犯罪,建议从轻处罚。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刑法》,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对辩解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于继学明知自己持刀捅刺他人的胸部会发生剥夺他人生命的后果,仍不放弃自己的行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唯指控故意伤害罪的罪名不当,应予纠正。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继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于继学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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