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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女友不忠锤击女友后自杀未遂获刑3年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1日  浏览次数:707

       湖南省平江县三墩乡余某因怀疑同居多年的女友与他人暧昧,多次争吵无法挽留后竟起杀心,在家中用铁锤、秤砣击打女友头部后,上山服毒自杀。幸被当地群众发现送往医院,两人才从“死门关”上走了回来。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余某与被害人彭某系恋爱关系,且同居生活多年。2011年,余某怀疑女友与他人有暧昧,两人多次发生争执后,女方回到自己家中居住。2012年6月17日下午,女方来到余某家中提出分手,余某便以两人共同生活多年自己花费较大为由,要求女方补偿,但遭到拒绝。期间,女方多次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更激怒了余某,余某暗中起了杀意。趁彭某到厨房烧开水时,余某紧跟其后,手持秤砣、铁锤击打彭的头部,将彭打倒在地。此时,彭某胞弟来接彭某回家,余某又持木棍将彭某胞弟赶跑。随后,余某折返厨房,发现躺在地上的女友彭某还有动弹,便又操起一把锄头在其身上击打两下。余某认为彭某已死,遂拿出一包“克百咸”农药,上山服毒自杀。案发后不久,当地群众先后发现两人情况,送往医院后双双得救。经鉴定:被害人彭某系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因恋爱纠纷采取故意杀人的手段,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未遂,应予从轻处罚。且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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