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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破获并自行处理的首例吸毒驾驶机动车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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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0日 浏览次数:1033
记者9日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1月8日下午,南关区大队交警在路面执勤时,查获一起“毒驾”且无驾驶证并遮挡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悉,这是长春交警破获并自行处理的首例吸毒驾驶机动车案件。 据警方介绍,11月8日14时30分,执勤交警在长春大街与大经路交会处,发现一辆轿车的车牌被遮挡住,交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截停并进行调查。 调查中,交警发现驾驶员张某所持的驾驶证系伪造。张某交代,他为了躲避违章摄录,故意将号牌遮挡,虽然没有驾驶证,但为了出行方便,他就花了200元制作了一个假驾驶证试图蒙混过关。 就在交警准备依法对其故意遮挡号牌、伪造驾驶证等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突然发现在张某出具的行驶证中有一条锡纸,交警怀疑张某有吸毒嫌疑,在询问过程中,张某否认存在吸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随后,交警协同长春市公安局禁毒部门对张某进行尿检,尿检结果呈阳性,符合“毒驾”违法行为的条件。在事实面前,张某承认了吸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公安部日前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又称“123号令”),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注销驾驶证。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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