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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84消毒液”商标许可案终审 广告费双方分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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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2日 浏览次数:757
因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北京柯林龙安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林龙安公司)将北京龙安医学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龙安公司)告上法庭。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龙安公司向科林龙安公司支付212万元广告宣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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