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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消费不慎摔死 经营者被判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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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2年8月31日 浏览次数:674
黄某在大化县城某某餐馆消费后下楼梯不慎挨摔伤,被送到大化人民医院治疗无效死亡。黄某家属因赔偿问题与餐馆经营者龙某协商未果,将餐馆经营者龙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12年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依法判决餐馆经营者龙某赔偿原告(黄某家属)的黄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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