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安庆律师咨询】上海酒驾“比亚迪”致3人死亡案开庭 赔偿能力令人忧 |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7月28日 浏览次数:703
庭审目击 时间:2012年7月26日 地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目击者:本网记者刘建 一辆燃烧着熊熊烈焰的黄色“QQ”汽车、随后是白炭般车辆残骸……今年春节过后,几张令人触目惊心的现场图片,经过互联网数十万次的转载,轰然扑进无数网友的眼帘。发生在上海的这起酒驾致3人死亡惨案由此引起全国公众的关注,肇事司机黄世华随即成了万夫所指的对象。 今天14时,被告人黄世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站在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席上。 持续了两小时15分钟的法庭审理,还原了那场惨祸的全过程。 疯狂的“比亚迪” 2月11日中午,黄世华邀了朋友刘某等人在其妹夫家中吃饭,其间黄世华等3人分喝了两瓶高度白酒。 当天15时许,刘某驾驶黄世华的车牌号为豫SD8871的“比亚迪”轿车送黄及儿子回家,当车行至浦东新区罗山路5118号门口时,黄世华强行换下刘自行驾驶。黄世华驾车行至川展路、唐黄路路口时,追尾撞上沈建国驾驶的出租车并迅速逃逸,沈建国即驾车追赶。至南六公路、周祝公路路口时北侧两米处,因遇红灯信号且前有车辆阻挡,黄世华被迫停车,沈建国即下车站在“比亚迪”前欲与黄世华理论,刘某见状急忙从副驾驶座下车。 此时,交通信号灯转为绿灯,黄世华无视沈建国的阻挡,不顾一切地强行启动车辆,将沈建国顶于“比亚迪”引擎盖上,加大油门一路高速行驶。当疯狂的“比亚迪”狂奔了1公里行至南六公路、鹿达路口时,慌不择路的“比亚迪”撞上另外两辆在路口等候信号灯的QQ轿车和起亚轿车,这次撞车不仅造成沈建国被抛出当场摔死,更导致QQ轿车油箱被撞破起火燃烧,车内的闵正荣和谈桂芳两人逃生不及,在熊熊大火中被烧死。而起亚轿车内亦有两人被擦伤。 是故意还是过失 庭审中,身着看守所橘黄色马甲的黄世华始终低垂着脑袋,讲话时不时啜泣哽咽。 资料显示,46岁的黄世华系为河南息县人。2000年6月,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5年刑满释放。去年刚注册成立一家洗涤公司,帮顾客清洗床单、枕套、沙发套等,自己当起了小老板。 经鉴定,案发时黄世华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每毫升2.12毫克,为醉酒状态。 惨案发生后,上海公安机关于2月12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黄世华刑事拘留。2月24日,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其批捕。 在法庭上,当公诉人问及黄世华案发时的具体情况时,无论是“引擎盖上趴着一个人”,还是“‘QQ’车燃起大火”,黄世华统统回答称“不记得了”。“那天中午我喝了6两多白酒,当时的情况什么都不记得,等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了。”黄世华称,自己的岳母前几年也是死于车祸,所以后来看到引擎盖上好像趴着一个人就吓坏了。 今天的法庭辩论焦点,主要围绕黄世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展开。 公诉人认为,国家法律明确禁止酒后驾车,黄世华却公然藐视公共安全,醉酒驾车并肇事逃逸,造成了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他对此是完全应该能预见的,他的犯罪明显带有“故意”性质,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黄世华的律师则认为,此案的定性应为“过失”,称黄世华虽造成3人死亡的后果,但没有“故意”的犯罪动机,其主观恶意不是很深。 赔偿能力令人忧 黄世华在庭审中对公诉人的指控表示没任何意见,放弃为自己辩护。 沈建国、闵正荣和谈桂芳3名受害遇难者的罹难去世,不仅给他们的亲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更使得3个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他们在法庭上将黄世华称之为“罪魁祸首”。 在民事诉讼部分,沈建国、闵正荣和谈桂芳的家属,向黄世华分别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在内的83万余元、44万余元和46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黄世华当庭承诺,一定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来赔偿受害人。但当3名受害人的家属了解到黄现在的名下财产只有家乡一块小小的宅基地时,对其的赔偿能力表示严重不信任。“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拿到你的一分钱赔偿,希望你信守承诺,早日赔偿。”受害人家属说。 在最后陈述阶段,精神萎靡的黄世华只是重复了庭审中多次说过的那4个字:“我没意见。” 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安庆律师咨询网首席推荐律师 安庆知名律师 汪宁律师 |
||||
安庆律师网首席推荐律师 安庆知名律师 汪宁律师 手机:13696622595 电话:0556—8768068
qq:150771055 E—mail:allround@126.com 地址:安庆市湖心南路368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安庆刑事律师 安庆交通事故律师 安庆婚姻律师 安庆律师网 www.aqlsw.com 真诚为您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