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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律师咨询】致35人死亡滨保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3人将被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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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7月13日 浏览次数:755
国家安监总局12日发布了国务院滨保高速天津“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造成35人死亡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在大客车驾驶人云伟超速行驶、措施不当、疲劳驾驶3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共同作用下,大客车与小轿车发生擦撞并侧翻,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011年10月7日15时45分许,滨保高速公路天津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小轿车驾驶人袁倩在超越大客车时车速控制不当,两次左右调整方向,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大客车超员载人,加重了事故后果。 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主要是,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该公司未认真开展包车客运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违规同意通达客运分公司与事故大客车的挂靠经营行为;未发现和解决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管理混乱等问题。 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未认真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未按规定认真核发省际包车证,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通达客运分公司违规允许私人车辆挂靠经营等问题监管不到位。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 此外,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和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通过拆卸座椅来掩盖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路面巡查工作不到位,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保定支队,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保定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在路面巡查工作中未发现和解决事故大客车在滨保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事故大客车驾驶人云伟、事故大客车车主张永彬以及事故大客车包车组织者幺立伟3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议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大客公司经理、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等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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